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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种类: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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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布5起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本刊杂志社        点击: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9日消息,国家药监局公布5起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燕记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5年1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线索,组织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燕记药店开展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变更仓储许可事项开展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等行为。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025年5月,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对该药店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30万元、责令关闭私设仓库、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二、江西省新余市渝亲大药房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4年3月,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余渝亲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药店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并通过拼多多、京东、美团等第三方平台销售。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24年8月,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规定,对该药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61万元、罚款22.4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浙江省杭州市顾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案

  2024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杭州顾之家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通过京东、天猫平台销售部分处方药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该药店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2024年4月,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责令该药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