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主管单位: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主办单位:山西三晋报刊传媒集团
编辑出版:《文化产业》杂志社
创刊时间:2008年
开本尺寸:16开本
语言种类:中 文
出版周期:旬 刊
邮发代号:22-415
每册定价:50.00元
发行范围:公开发行
投稿邮箱:whcytgyx@163.com
社  址:太原市迎泽区云路街2号

本刊声明

       凡投稿本刊的稿件,作者文责自负,确保稿件不涉及保密事项,署名无争议。对于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本刊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来稿凡使用,即视为全体著作权人同意将所投稿 件的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本刊杂志社。本社可以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使用,特此声明!

编辑部公告

通知:敬请各位作者注意,本刊诚征优秀学术稿件,来稿必须为原创稿,不得抄袭和篡改他人作品。凡是投稿本站正在审核期的文章,请勿一稿多投。审稿期限一般二到三个工作日,作者可以随时在本站作者查稿系统中输入文章编号,查询稿件审核情况。

85元充电费有58元是占位费 充电桩收费标准有待明确

来源:本刊杂志社        点击: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近年来,为提高充电桩使用率,充电桩运营商往往会向车主收取“超时占位费”。有车主认为,收取占位费能够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有车主则认为,占位费收费标准缺乏统一管理和规范,价格高且相关提示不明显。在此方面,济南市场如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进行了探访。

  文/片 石晟绮 济南报道

  扫码充电后去购物

  回来后被收“超时占位费”

  “交费时发现要交85元,其中有58元是超时占位费。”近日,市民刘女士在济南某车企自营的充电站点扫码充电后,就去周围商场购物,回来后发现被运营方按照每分钟1元的标准收取了“超时占位费”,“交的占位费比电费高一倍不止。”

  “之前确实没注意过占位费,充电桩上也没有明显标志。”刘女士赶忙再次在小程序中打开充电站点的详情页面,发现页面底部一行小字写着“非充电占用车位或枪30分钟后,1元/分钟”。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有过类似经历的网友不在少数,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为“充电站缺少占位费醒目提示,且收费缺乏标准,价格普遍过高”。

  “对于大部分车主而言,超时占位往往都是疏忽大意造成的,适当收取占位费是可以接受的。”刘女士表示,尽管能够理解为了提高充电桩运行效率而设置占位费的做法,但1分钟1元的收费标准,颇有种变相盈利增收的意味。

杂志社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柳巷南路云路街2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